中山区港湾街6号一层
               
                   
                      
                      
                         
						 租39.4   万元/年						 (已出租)
						
						 
                         
						 
					
                         
                          
                                - 联  系  人    资产管理部 
 
                                - 联系电话     88893867
 
                            
                          
                       
                    
                   
                     项目基本信息
                        
                            - 项目名称   中山区港湾街6号一层
 
                            - 租赁价格      年租金:首年底价39.4万元(第1-2年按照招租底价租赁,第3-5年期间每年按照上一年房租上浮5%计算租金) 
 
                            - 租赁面积      329.51平方米 
 
                            - 租赁期限      5年 
 
                            - 挂牌日期   2023-01-13
 
                            - 挂牌截止日        2023-01-19
 
                            - 房屋状态       使用中
 
                            - 房屋性质      公建 
 
                            - 产权单位      大连粮食工业有限公司 
 
                            - 联系方式      联系人:资产管理部   联系电话: 88893867 
 
                            - 展示时间      工作日8:30-11:30,13:00-17:30 
 
                        
                    
                 
                     项目详细信息
                     
                       - 详细地址   中山区港湾街6号一层
 
                       - 所在楼层     1层 
  
                       - 装修情况       简装 
 
                       - 免 租 期     无 
 
                       - 租金交纳方式       年缴纳
 
                       - 租赁保证金     1个月房租
 
                       - 物业管理公司     无 
 
                       - 物业管理费     无 
  
                       - 交通配套
   - 项目周边公交便利,覆盖大连市内任何一处,出行无忧。紧邻城市新交通命脉大连地铁,与项目最近的是大连地铁2号线的港湾广场站。
 
 
                       - 配套设施
 - 无
 
 
                       - 周边环境
 - 项目紧邻二七广场商圈,生活配套齐全。
 
 
                       - 其他费用 
  - 承租方因使用该房屋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物业管理费、采暖费、水电费、网络费、电话费及其他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 其他披露     1.我司出租至承租方的房屋仅为我司拥有合法权属的房屋,对于因历史原因附着在我司房屋周围的构筑物不在租赁范围内。承租方实际使用的,相关责任和风险自行承担。
2.我司房屋按照现状出租,我司仅保证房屋的建筑主体结构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危及人身安全;承租方保证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房屋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规约,除房屋主体结构外的房屋的日常维护(包括但不限于水、电、气、暖、化粪池维修,房屋防水、管道疏通、邻里之间纠纷解决等)由承租方负责,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3.自2023年1月1日至签订合同生效之日,实际占用房屋主体使用房屋产生的占有使用费由我司委托承租方向实际占用主体进行收取,承租方收取后全额支付至我司。如在合同生效后一个月内,承租方仍未向实际占用主体全额收取上述费用的,未收取的费用由承租方承担,于本合同生效满一个月后的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我司。
4.自2023年1月3日至签订合同生效之日,实际占用房屋主体使用房屋产生的其他费用中未结算的部分(包括但不限于水、电费等),由承租方与实际占用房屋主体结算后缴纳至服务提供单位。
5.租赁期内,承租方为房屋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确保安全使用房屋,遵守相关用气、用电、用水、消防安全规定。如租赁期内发生安全事故,全部责任由承租方承担。我司在租赁期内对承租方的安全生产状况进行检查,承租方无条件配合。如发现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承租方应当立即整改,在整改完毕前禁止经营。
6.租赁期内,为提高资产使用效率,承租方向我司备案(备案内容包括次承租人名称、转租期限、转租面积)后,承租方可以对外转租房屋,但转租的期限不得超过房屋租赁合同剩余租赁期限。房屋转租的,承租人对次承租人的行为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在房屋租赁合同终止后负责腾退等事宜。
7.我司采取产交所公开挂牌竞价方式出租该房屋,所产生的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成交资产公示
                        
                            - 成交项目名称   
 
                            - 承租方名称       
 
                            - 承租面积       
 
                            - 承租期限       
 
                            - 成交价格   
 
                            - 合同总金额        
 
                            - 租赁用途      办公
 
                            - 其他需要公示内容